根據《2026年河南省(三門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聯考工作公告》要求,現將湖濱區(qū)事業(yè)單位崗位加分資格審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政策
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豫辦〔2012〕3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大學生征集力度的意見》(豫政〔2016〕53號)文件規(guī)定,享受招聘筆試加分政策的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參加本次招聘,報考縣、鄉(xiāng)鎮(zhèn)各類事業(yè)單位的可在筆試總成績上增加10分。
享受招聘筆試加分政策的大學生村干部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區(qū)域內擔任村官的大學生。享受招聘筆試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1、戶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內的;2、戶籍為河南省內、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戶籍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已通過公開招聘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審核時間及地點
符合加分政策的報考者于6月1日8:00至6月3日17:00工作時間持相關材料到湖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406室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參加加分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加分。
三、加分提供材料
(一)大學生村干部提供材料:
1、本人任職所在的縣(市)組織部門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在××縣××鄉(xiāng)××村任××職務,任職期限為××××年××月至××××年××月;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4、筆試準考證。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本人入伍通知書原件、復印件;
3、本人退伍證原件、復印件;
4、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復印件;2026年畢業(y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需提供由就讀學校開具《學習證明》(附件1)、《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筆試準考證。
四、其他事項
(一)湖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經過審核匯總后,將擬享受加分人員情況通過湖濱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ubin.gov.cn/)向社會公示,公示期3天。如發(fā)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列入不誠信人員名單,作為今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并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政策咨詢電話:0398-2953195。
點擊查看>>>
2026年5月26日
(責任編輯:小今)

已有 人關注
